宗教
我首先要声明,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可是我对世界上所有的正大光明的宗教都十分尊重。原因并不复杂,除了奥姆真理教、太阳神殿教等一批邪教外,各大宗教都劝人做好事,不干坏事,这不正是我们正直的人类所需要的吗?不管他们的教义如何,所崇拜的神灵如何,除了间或被别有用心的人或组织所利用外,这些宗教是无可指责的。如果不同宗教的信徒们能互相尊重,互不相妨,则中国社会必能安定团结,世界人民也必能安定团结。
任何一个宗教的教义和教规,对本教的信徒来说都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都是天经地义,信徒们信从,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对其他宗教的信徒来说,则另是一码事。对于这样的分歧,最好不要辩论,也不必争论,这样做,只能伤和气,也无济于事。最好能够认为,自己的教义只是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只有他们崇拜的最高神灵才能掌握。能做到这一步,就能够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大家以各自喜爱的方式来满足宗教的需要,岂不猗欤休哉!
说到“宗教需要”,恩格斯使用过这个词儿。世界上确实有有宗教需要的人;另一方面,世界上也确实有没有宗教需要的人,敲锣吹号,各有一套。最好是各不相犯,自从所好。人类最重要的是求生存,生存得越美满越好。自己生存,也让别人生存,这是最上策。有宗教需要的和没有宗教需要的人;在有宗教需要的人中,信这种教和信那种教的人,可以不谈宗教问题,而共同携手,齐心协力,为了改善人类生存的条件而努力奋斗,这是人生第一义。一定要强迫别人信教,或一定要强迫别人不信教,都只能制造矛盾,两败俱伤。
世界上有规定国教的国家,也有不规定国教的国家。有民族与宗教完全一致的国家,也有民族与宗教不一致的国家。有必须有宗教信仰的国家,也有不规定人民宗教信仰的国家。我到德国时,登记表上有“宗教信仰”一栏,我没有法子填写,那位德国办事员就说:“不填这一栏可不行!给你填上佛教吧!”
我笑而从之,反正我知道我不是佛教徒,这只不过是官样文章而已。在有国教的国家中,无神论也是有的。他们脑袋里没有上帝,可是星期天也进礼拜堂,说是到那里去听听庄严肃穆的音乐,使自己的心神安静一下。宗教之为用大矣哉!
总之,我认为,信不信宗教完全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必过多地去干预,只要他遵守法纪,就是一个好公民。想人为地消灭宗教,也是办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