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的三个阶段 - 梁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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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的三个阶段

作者:梁实秋 阅读:922 喜欢:0

我们初学为文,一看题目,便觉一片空虚,搔首踟蹰,不知如何落笔。无论是以“人生于世……”来开始,或以“时代的巨轮……”来开始,都感觉得文思枯涩难以为继,即或搜索枯肠,敷衍成篇,自己也觉得内容贫乏索然寡味。胡适之先生告诉过我们:“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心中不免暗忖:本来无话可说,要我说些什么?有人认为这是腹笥太俭之过,疗治之方是多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固然可以充实学问增广见闻,主要的还是有赖于思想的启发,否则纵然腹笥便便,搜章摘句,也不过是诠释之学,不见得就能作到“文如春华,思若涌泉”的地步。想象不充,联想不快,分析不精,辞藻不富,这是造成文思不畅的主要原因。

渡过枯涩的阶段,便又是一种境界。提起笔来,有个我在,“纵横自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对于什么都有意见,而且触类旁通,波澜壮阔,有时一事未竟而枝节横生,有时逸出题外而莫知所届,有时旁征博引而轻重倒置,有时作翻案文章,有时竟至“骂题”,洋洋洒洒,拉拉杂杂,往好听里说是班固所谓的“下笔不能自休”。也许有人喜欢这种“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式的文章,觉得里面有一股豪放恣肆的气魄。不过就作文的艺术而论,似乎尚大有改进的余地。

作文知道割爱,才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征象。须知敝帚究竟不值珍视。不成熟的思想,不稳妥的意见,不切题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写,不恰当的词字,统统要大刀阔斧的加以削删。芟除枝蔓之后,才能显着整洁而有精神,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所谓“绚烂之极趋于平淡”,就是这种境界。

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要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长短要求其适度,性质需要长篇大论者不宜过于简略;性质需要简单明了者不宜过于累赘,如是而已。所以文章之过长过短,不以字数计,应以其内容之需要为准。常听见人说,近代人的生活忙碌,时间特别宝贵,对于文学作品都喜欢短篇小说、独幕剧之类,也许有人是这样的。不过我们都知道,长篇小说还是有更多的人看的;多幕剧也有更多的观众。人很少忙得不能欣赏长篇作品,倒是冗长无谓的文字,哪怕只是一两页,恹恹无生气,也令人难以卒读。

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拈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我们欣赏的是成品,不是过程。袁虎倚马草露布,“手不辍笔,俄得七纸”,固然资为美谈,究非常人轨范。文不加点的人,也许是早有腹稿。我们为文还是应该刻意求工,千锤百炼,虽不必“掷地作金石声”,总要尽力洗除一切肤泛猥杂的毛病。

文章的好坏与年龄无关。姜愈老愈辣,但“辣手作文章”的人并不一定即是耆鰽。头脑的成熟,艺术的造诣,与年龄时常不成正比。不过就一个人的发展过程而言,总要经过上面所说的三个阶段。中国语文的三个阶层

语文和其他的人类行为一样,因人而异,并不能是到处完全一致的。我们的国语国文,有其基本的法则,无论在读法、语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约定俗成,通行无碍。但是我们若细按其内容,便会发现在成色上并不尽同,至少可以分为三个阶层:粗俗的,标准的,文学的。

所谓粗俗的语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民众所使用的语文而言。从前林琴南先生攻击白话文,斥为“引车卖浆者流”所使用的语文,实即指此而言。这一种语文,字汇很贫乏,一个字可以当许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无字,没法写出来。但是在词汇方面相当丰富,应事实之需要随时有新词出现。这种语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浅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时却也有朴素的风致、活泼的力量和奇异的谐趣。方言土语也是属于此一范畴。

粗俗的语文尽管是由民众广泛的在使用着,究竟不足为训。所谓语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于标准语文的使用之训练。所谓标准语文,异于方言土语,是通行全国的,而其词句语法皆合于一般公认的标准,并且语句雅驯,不包括俚语鄙语在内。我们承认北平区域的语言为国语,这只是说以北平区域的发音为国语的基准,并不包括北平的土语在内。一个北平的土著,他的国语发音的能力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的每个字的读音未必全是正确,因为他有许多土音夹杂在内。有人勉强学习国语,在不该加“儿”字的地方也加“儿”,实在是画蛇添足。

标准语写出来不一定就是好的标准文,语与文中间还是有一点距离的。心里怎样想,口里怎样说,笔下怎样写,——这道理是对的,但是由语变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很少的人能文不加点,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说话夹七夹八,行文拖泥带水,是我们最容易犯的毛病。语体文常为人所诟病,以为过于粗俗,纵能免于粗俗,仍嫌平庸肤浅,甚至罗苏无味,须知标准语文本身亦有高下不同的等级,未可一概而论。“引车卖浆者流”的粗俗语文,固无论矣,受过教育的人,其说话作文,有的简截了当,有的冗沓枝节,有的辞不达意,有的气盛言宜。语文训练便是教人一面怎样说话,一面怎样作文,话要说得明白清楚,文要写得干净利落。

语文而达到文学的阶层便是最高的境界了。文学的语文是供人欣赏的,其本身是经过推敲的,其措辞用字千锤百炼以能充分而适当的表达情意为主。如何使声调保有适当的节奏之美,如何巧妙的使用明譬与暗喻,如何用最经济的手法描写与陈述,这都是应时随时考虑之中的课题。一个文学作家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语文工具,只能停滞在“清通”的阶段,那将是很大的缺憾。因为“清通”的语文只能算是日常使用的标准语文,不能符合文学的需要。固然,绚烂之极趋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之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之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与那稀松平常的一览无遗的标准语文是大不相同的。文学的语文之造诣,有赖于学力,亦有赖于天才,而且此种语文亦只求其能适当,雕琢过分则又成了毛病。

这三种语文虽有高下之不同,却无优劣之判。在哪一种环境里便应使用哪一种语文。事实上也没有一个人能永远使用某一阶层的语文,除非那一个人永远是文盲。粗俗的语文在文学作品里有时候也有它的地位,例如在小说里要描写一个市井无赖,最好引用他那种粗俗的对话。优美的文学用语如果用在日常生活的谈吐中间,便要令人觉得不亲切、不自然,甚至是可笑。对语文训练感兴趣的人,似应注意到下列三点:粗俗的方言俚语应力求避免,除非在特殊的机缘偶一使用;标准语文应力求其使用纯熟;文学的语文则有志于文艺创作者必须痛下功夫勤加揣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