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椅中
我向来以喜欢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将要写一段坐椅法的哲学。
其实躺在椅中这件事也是一种哲学。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之不同,其起因即在于对恭敬的注重与否。古人的坐,以态度恭敬为主,今人则以舒适为主。两者之间有一种哲理上的冲突。因为依照古人的见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适即罪恶,耽于舒适即趋于失敬。这一点赫胥黎在他讨论“舒适”那篇文章里已讲得很明白。赫氏所说西方的封建社会阻止了躺椅的产生直到近时这句话,和中国的情形正完全相同。今日凡自认为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时。尽可把两足高高的搁在他书桌上,而不必有所顾忌。这是熟不拘礼,而并不是失敬。不过这种行为,如在老辈面前。则当然是要被斥为不当的。
道德和建筑与室内陈设之间,有一种我们寻常所意料不到的密切关系。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为怕看见自己的肉体,所以不常洗澡,因而使现代式的白磁洗盆的发明延迟了数百年之久。当我们认识儒教的公私行为都以恭敬为主时,我们就能了然旧式的中国木器为什么制成那种样子。我们在红木椅子上,只有挺起背脊笔直地坐着,就因为这是社会所公认唯一合式的坐法。中国皇帝的宝座,坐时并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钟也是不愿意的。英王的宝座也是如此。克利奥派得拉出外之时,总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着行走。她敢如此,就因为她没有受过孔子的教训。这种样子如被孔子看见,那当然也要象他对付原壤夷俟一般“以杖叩其胫”了。在儒家的社会中不论男女都应该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场合中应该如此。在这种时节,如有人将腿脚略为翘起,便立刻会被人视做村野失礼。事实上,最恭敬的姿势例如在谒见长官时,坐的时节应斜签着身子,将臀部搁在椅子的边缘上,才算恭敬知礼。儒家古训和中国建筑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但这里姑不讨论下去。
我们应该感谢十八世纪末叶和十九世纪初叶的浪漫派运动,它打破了古礼的传统思想,方使舒服这件事不在被人认为罪恶。另一方面,除了浪漫运动之外,有因对于人类心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对于人生也产生了一种较为真切的态度。这种态度的改变,使人们对戏剧不再视为淫亵,对莎士比亚不视同化外,也使女人的浴衣、清洁的澡盆、舒服的躺椅和睡椅,得以出现。并也使生活和文章有了一种较为真切,较为亲热的体裁。在这种意义上,我的喜欢躺在椅中的习惯,和我的拟想将一种亲热自由潇洒的文体导入中国杂志界中的企图之间,确有一种联系存在着。
如若我们承认舒服并不是一种罪恶,则我们也须承认我们在朋友家的客室中以越舒服的姿势坐在躺椅中,越是在对于这个朋友表示最大的恭敬。简括地说,客人能自己找寻舒服,实是在招待上协助主人,使他减少顾虑。试看多少做主人者每为能否使客人舒服自在而担忧啊!所以我坐时,每每将一只脚高搁在茶桌或就近的家具上面,以协助主人者。因而使其余的客人也可以趁此机会抛弃他们的假装出来的尊严态度。关于坐卧器具的舒服比较,我已发明了一个公式。这个公式可以用简单的字句表达如下:椅子越低,坐时越加舒服。有许多人坐在朋友家的某种椅中觉得异常舒服,即因为这个理由。当我尚未发明这个公式以前,我每以为室内装潢家对于一张椅子如何可以使坐者得到最高的舒服,其高度阔度和斜度之间大概必有一种数学的公式。但自从我的公式发明之后,我即知道这事其实比较简单。我们如将中国红木椅子的脚锯去数寸,坐时即立刻感到舒服。如再锯去一些,则必更为舒服。这种情形的合理结论当然是:最舒服的姿势就是平躺在床上,这岂不简单吗?
从这个基本原则,我们即能演绎出一个附则,即我们倘因坐在一只太高而又不便将脚锯去的椅子上而觉得不大舒服时,我们只须在椅子的前面找一个搁脚的地方以减少我们的腰部平线和着脚处的距离,这也即等于减低椅子的高度。我所最常利用的一个极普通的方法就是:将写字台的屉斗拉一只出来搁脚。但这条附则应该怎样聪明地实施,则须视各人的常识了。别人说我一天之中倒有十六个小时躺着的时间是躺在椅中的。为了化解这个误会起见,我当说明我也能在写字台或打字机前很耐心地坐上三个小时,我所要使人明白的是:松弛我们的肌肉,不一定是一件罪恶。但我并没有说我们可以一天到晚松弛我们的肌肉,或如此办法是最合卫生的姿势。我的愿意并不如此,人类的生活终究须有工作和游息循环为用,即紧张和松弛相替为用。男人的脑力和工作能力也如女人的身体一般,每月有一种循环式的变化。威廉?詹姆斯说,脚踏车的链子如若绷的太紧,即有碍于转动的顺利。人类的心力也正相同。无论什么事情终究是习惯问题,人体内具有一种调节的无穷能力。日本人惯于盘腿坐在地上,我颇疑心如叫他们改坐在椅上,他们即易于犯脚抽筋的毛病。我们只有籍着将工作时间中完全挺直的姿势和工作完毕后躺在睡椅中的舒服姿势循环变换,方能成就生活的最高智慧。
至于妇女方面,你坐着的时候如若眼前没有搁脚的地方,则可把两腿蜷缩在睡椅上。你应知道这是一个最惹人爱的姿势。